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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判决可以申请再审吗?..   [发布时间:2010-10-20]

我的前妻代理女儿于2010年8月向法院提出曾加抚养费的诉讼,

现状为:1、我月收入3750元,扣除养老及医疗保险等实际收入3250元,

2、目前每月给女儿600元抚养费,每年1800保险费,共计9000元;

3、我已再婚并生有一子现4岁,在上幼儿园,每月学费700元;

4、女儿上高二,因是择校交了3万元(我一人承担)择校费,高中三年就免学费;

5、家有年迈且无经济来源的父亲要赡养

法院判决如下:

每月抚养费增至1000元,从8月付起,直至女儿18周岁

询问:1、不知法官的判决依据,判决书上写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7条之规定,但我认为因当是司法解释中的条款

            2、司法解释中明确是工资的20%-30%,根据我的现状最多因折中25%判,可现在已高达30%

 3、诉讼费80元减半后的40元由我一人出,这显然不公平

像这样情况可以申请再审吗?

律师答复:  

再审需要新的事实理由等条件。申请是你的权利,法院是否立案就不是你决定的了。

  未来离婚协议   [发布时间:2010-10-16]
这个协议能写吗 收法律保护吗
律师答复:  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生效的,那就是在办理了离婚登记生效。
  资金借贷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0-10-13]

尊敬的律师,你好!今年1月7号,我将15万现金借给一个同事。当时签订的合同大致意思是,他每月7号返给我5000元现金利息。2011年1月7号合同终止,他把15万还给我。可他只把利息给到了7月份,8、9、10月份的没给。他电话一直关机。我也不知道他的具体住址,只知道他的小区。但我知道他在一家证券公司做居间人。

请问:鉴于他不讲诚信,我觉得风险很大,想提前把钱要回来,需要怎么办?谢谢!

律师答复:  依据合同你可以主张到期部分的借款。诉讼必须知道被告地址或联系办法。
  盗窃罪的量刑   [发布时间:2010-10-11]
      盗窃2万要判几年?
律师答复: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债务纠纷   [发布时间:2010-10-06]
有人问我借钱,欠条上写的清清楚楚欠多少钱,到时间就还。他不还,还赖账,说没有借问我借这么多。还说是我逼他写的欠条。欠条上写如果到期不还,拖欠一天给一天给一百,让他这样写,也只是想让他早点还钱。他却一直不还。
律师答复: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请教!急!   [发布时间:2010-09-28]

今年7月15日左右接手一个转让的超市!

8月和房东签了5年的合同!然后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工商局答复办不起来!

原因是住宅房从今年7月一日起办不起来营业执照了!

我现在前前后后装潢加进货花了10多万!但是不能营业!

前面那个做超市的朋友把他的营业执照注销掉了!

请问我能向房东索赔吗!

律师答复:  

可以解除合同,主张房东违约责任。

  请教!   [发布时间:2010-09-24]

你好,向您请教:
房屋租赁合同中是这样写的:甲方为出租人,乙方承租人为A,合同末尾落款为承租人A和B;签署人为B。
实际过程中付款人是B,A 是实际使用人。
退租时,甲方将押金和房租剩余部分退给了A,而不是B。
A将这笔费用拒为己有。
A和B只是不同朋友关系。
请问:
1,这份合同的有效性?
2,甲方和乙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3,B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4,B和甲方是何种法律关系?

律师答复:  

合同有效,承租人为A 、B,甲方无需承担责任,B可向乙方主张权益。

    [发布时间:2010-09-21]

我想写份分家协议,情况是这样的,主要是房子问题

房子是父母出资盖的,只有土地证,而且土地证上是哥哥的名字,现在兄弟俩都成家了,想分家平分此房子,这协议如何写?需要公正吗?费用多少啊?

律师答复:  

父母如不在世,父母的子女必须全部参加情况下可以分家,协议按照全部子女的意思表示即可。但房产及土地证必须重新办理登记。

  交通事故赔偿   [发布时间:2010-09-10]

你好:、

             我老公早晨开车上班途中在等红灯时,被一客车追尾,幸好人未受伤,但车后部损坏严重,对方全责,对方同意理赔车辆损失,但维修点说要半个月才能修好,想请教一下:这辆车虽然是我们自购的,但是单位补贴津油费,主要用来跑公司业务的,这样半个月的工作就没有车用,而且我老公上下班也多出了额外的交通费,请问就这些损失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吗?可以的话应该怎么操作呢?

                                                                                                                                                  非常感谢!

律师答复:  

车损由对方保险公司交强险范围承担责任,超出的由对方承担。至于营运费用可以向对方主张。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合同终止的劳动赔偿   [发布时间:2010-09-09]

谢律师,您好:

    我自07年起在一家私企上班,目前第三份合同期9月30日到期,公司9月6日书面通知我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这种情况公司对我的赔偿应该怎么算?

    是补偿我08年新劳动法实施后每年1个月工资么?既3个月工资?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予续约,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书面告知?合同未对合同终止提前告知进行说明是不是随时都可以通知我不予续约呢?

    谢谢!

律师答复:  如果自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单位已经与你签署2次劳动合同,这次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向劳动者双倍支付经济赔偿金。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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